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文章列表

未带门卡被拒门外 醉酒男子拳头伤保安

2015年9月28日  邯郸刑事律师   http://www.hdxslvshi.com/
一男子酒后回家,因未带门卡被小区保安挡在门外,盛怒之下借酒失德打伤保安,理所当然要受处罚。近日,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
  
  2012年12月14日13时许,张某酒后骑摩托车回家,在小区门口因未带门卡,与值班保安发生冲突。期间,张某折断栏杆,将保安摔倒在地,致其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保安的损伤构成了轻伤。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与受害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56000元,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具有自首,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 邯郸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绑匪光天化日绑架勒索300万 小伙击晕绑匪自救
  • 2.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李秉勇
  • 3.原审被告人宋明江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 4.涉众型经济犯罪是什么?
  • 5.高速公路倒车处罚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