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辩指南
文章列表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2013年10月14日  邯郸刑事律师   http://www.hdxslvshi.com/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来源: 邯郸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刑事辩护包括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审理的现状与思考
  • 2.通缉令应该依法发布 侦查的构成要素
  • 3.银行卡被刑侦大队冻结会被通缉吗 非法拘禁会网上通缉吗
  • 4.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阶段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 5.证据不足的自诉案件不宜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