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审判
文章列表

四级两审终审制的涵义

2018年5月18日  邯郸刑事律师   http://www.hdxslvshi.com/
我国为什么规定两审制,而不搞三审制、四审制呢?这是因为二审法院不仅要全面审理案件事实,而且要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经过二审,案件能得到正确的解 决。如果审级过多,手续繁琐,就会使诉讼迟滞。再加上我国地域辽阔,有的地方交通不便,会给当事人带来许多困难,浪费时间、精力和费用。

我国人民法院分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 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两审终审,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比如,县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如果当事人不服,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就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或抗诉。中级人民 法院则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审理,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对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不准上诉或者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四级两审终审制,就是我国 人民法院虽然有四级,但对一般的案件,最多只能审理两次的审级制度。
来源: 邯郸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法庭调查的顺序 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简论公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 3.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 立检为民 抗诉知识全接触
  • 4.法庭审判是什么 民事诉讼执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5.审判组织完善审委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