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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8000万存款神秘转移 农行否认内外勾结

2017年5月4日  邯郸刑事律师   http://www.hdxslvshi.com/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吴先生是上海一家电器工程公司的负责人,今年九月份,他通过资金掮客的联系,先后把企业8000万元的资金存入中国农业银行江苏浦头支行。短短一个月,企业获得了1200万元的利息回报,最终却发现:企业陷入了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存款8000万一个月回报1200万 上海某电器公司陷庞氏骗局】

  目前,整个骗局的真相还有待警方进一步侦查。但值得思考的是,期间,这笔巨额资金曾被神秘人分两次悄悄挪走。按照银行的操作流程,特别是农业银行这样的国有大银行,几千万的资金被非法转走,为何能逃过银行风险控制系统的监管呢

  作为存款的受害者,吴先生认为农行浦头支行也应该承担责任。在11月2日发现存款丢失之后,吴先生一方面和资金掮客沈某交涉,同时也要求沈某跟农行浦头支行协调,出具一个将存款还上的承诺函,但农行方面拒绝了,吴先生不得不亲自去银行询问。

  吴先生:我们这边要求打一个对账单给我们,他连对账单都不肯打。我们中午11点钟过去的,他说他们下班了,不肯打。后来我们强烈要求他打,他打印了一个对账单给我,但是拒绝盖章。后来我们问他,我们账户上有8000万钱,现在怎么只剩下1万块钱了他们说他们不知道。

  值得注意的是,农行浦头支行的柜面人员最近提供了一个新情况:交易记录显示,公司买过一本支票。

  柜面人员:部门之前调整的时候,你们之间买过一本支票。

  对企业账户来说,支票是进行转账操作的合法凭证。吴先生却表示公司从来没有用这个账户买过支票,只是存钱进去,从来没使用过。那到底是谁、在什么时候购买了这个支票呢电器公司方面要求银行调出交易记录,进行查询。但农行江都区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嵇瑞东说,现在处于安全侦查阶段,这个账户已经被江都区警方口头告知冻结。

  按照流程来说,如果有人冒名购买了公司的支票,就能将钱顺利转走吗经济之声就此咨询了一家国有大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他介绍说,这么大一笔资金转出去,银行方面需要营业网点的三级审核。

  副行长:要三个签字,经办要给你办,办完以后他要复核,复核以后要科长批准,科长以后要行长批准,总共四个人。

  :按照规定,各家银行都是一样的

  副行长:对对对,应该是一样的。

  :有没有一个起限,比如多少金额转帐就必须通过四级审核

  副行长:每家银行是不一样的,有的是300万,有的是500万。

  :但是5000万一定是四级的

  副行长:那肯定是的,5000万一定是要的。

  对此,农行浦头支行也并不否认,还强调20万元以上的企业转账必须经过扬州市分行的后台授权。从目前能看到的种种迹象,可以说,农行方面即使没有主动参与这个骗局,但在资金业务的审核上也可能存在过失行为。而且按照吴先生所说,在11月4日,各方进行的案发前最后一次谈判中,浦头支行陈行长曾给吴先生施压,要求他交出公司的公章,再盖一遍,把假支票变成真的。

  吴先生没有交出公章,这个事件也没有平息。11月5日,扬州江都区警方介入,刑事拘留了资金掮客沈某以及涉嫌参与诈骗的金江鹅业总经理。在吴先生看来,这个骗局没有银行参与,肯定做不了,而农行扬州分行行长朱晔对此则并不认同,在交涉中还再一次强硬的提出让吴先生补盖公章。

  朱晔:28号那天田总亲自到我们柜面上来办理,他带来了一个章。在我看来,是田总身边的人,也有可能是他们共同的第三方身边的人,这个我没办法说清楚,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但是这个人是田总带过来的。而且我们也发现之后的账目当中都有往来,我们的方式很简单,你把章给我们补齐就可以了,我没有其他的方式,章补齐,很简单。说句老实话,这个事情引起了我的上级行的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行的要求,我就应该按照立案要求来做。

  警方初步侦查显示,有人拿着假的印鉴去浦头支行购买支票,并将存款转走。这是否意味着农行就洗脱了自己的责任呢在12月11日电器公司和农行的交涉中,面对电器公司法律顾问赵律师的质疑,农行江都区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嵇瑞东强调,银行绝没有和诈骗团伙内外勾结。

  嵇瑞东:我负责任地跟你讲,银行内部内外勾结的情况肯定是不存在的。

  从11月5日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40多天。农行方面以公安机关一直在侦查为由,迟迟不能给企业存款丢失的事情给一个明确的说法。但赵律师表示,这一案件刑事和民事可以分离,钱不能不能追的回来是农行的事情,首先要理清的是农行和公司储户之间的关系。

  赵律师:现在刑事案件我们不要过多的管它,我们现在就是管它一个正常的民事程序:我有一个合法有效的账户,存款还有1万块钱,并且在公安机关并没有对账户采取查封的状态之下,为什么不能给我取1万块钱银行是不是故意的,我不敢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但是银行存在过失这是跑不掉的。对储户而言,银行的过失也等同于违约,我们双方存在成本合同,即使有第三人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同样也不能免除银行对我进行赔偿或者补偿的责任。


来源: 邯郸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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