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琅塘镇礼溪村村民周先洁诉称:礼溪位于娄底市新化县琅塘镇境内的资水河畔,曾是一代名人成仿吾的故乡。2010年,本村刘耻君及戴柏山二人多次找当时的礼溪村支书戴南山要求承包礼溪坪底洲水面养鱼,均被村支书拒绝,更未签订什么合同,在村委会不同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刘耻君、戴柏山二人便采取非法手段,找戴南山签了一个去越南做生意的证明,然后将证明上的公章裁下制造了一份所谓的《关于坪底洲水面养鱼的承包合同》,并利用伪造的这份合同,申办了一份《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当时,戴南山同志还在得知此事后去琅塘派出所报了案。2011年10月,刘耻君、戴柏山二人在伪造了这份合同之后,居然擅自在礼溪水与资水交汇处修筑围堤,严重阻塞水上交通,给附近荣华乡、琅塘镇、白溪镇等多地百姓造成极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留下水患,严重威胁着周边地区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7月,我与人合伙正式签订合同承包了坪底洲水淹面积约1500亩用于渔业养殖,此事有新化县公证处公证。请问该水域的承包权到底归谁所有?
湘潭市弘道法律服务所律师杨铁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刘耻君、戴柏山二人伪造的《关于坪底洲水面养鱼的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刘、戴二人已经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咨询成都律师)、伪造公章罪。至于您的合同是按照正当途径签订的,属于有效合同,因此该水域的承包权应当属于您所有。
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