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动态
刑事案例
刑罚分类
刑辩指南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名分析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事案例
刑罚分类
刑辩指南
刑事诉讼
司法鉴定
犯罪状态
强制执行
取保候审
刑事审判
自首知识
死刑知识
罪名分析
文章列表
绑架罪《刑法》条文
2013年9月10日
邯郸刑事律师
http://www.hdxslvshi.com/
绑架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
邯郸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单位犯罪吗?组织卖淫怎么认定
2.数罪并罚的具有哪些特征 挪用公款罪怎样数罪并罚
3.过失犯罪要数罪并罚吗 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能够数罪并罚吗
4.共同过失犯罪类型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
5.放纵走私罪